深圳经济特区律师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律师资格与律师执业登录

第十三条

深圳经济特区律师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律师资格与律师执业登录 第十三条 市司法行政机关会同市律师协会对执业律师每年进行年审、注册。律师申请年审、注册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年审、注册申请书; (二)居民身份证、律师执业证书的复印件; (三)年度工作总结; (四)纳税凭证和缴交年审费、注册费、会员费的凭据; (五)上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求提交的文件。 缺少上述文件,应当自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补交,否则不予年审、注册。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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