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心理卫生条例 未分类 · 第八章 附则 第六十七条 深圳经济特区心理卫生条例 未分类 第八章 附则 第六十七条 本条例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