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心理卫生条例 未分类 · 第八章 附则 第六十六条 深圳经济特区心理卫生条例 未分类 第八章 附则 第六十六条 市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本条例实施之日起一年内,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