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性别平等促进条例 未分类 第三十条 深圳经济特区性别平等促进条例 未分类 第三十条 市性别平等促进工作机构可以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本条例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相关部门应当自本条例实施之日起六个月内对本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制定具体实施标准。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