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性别平等促进条例 未分类 第二十九条 深圳经济特区性别平等促进条例 未分类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认为遭受性骚扰或者性别歧视,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可以向有关主管机关投诉,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性别平等促进工作机构可以协助遭受性骚扰或者性别歧视的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实施性骚扰或者性别歧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