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性别平等促进条例 未分类 第二十条 深圳经济特区性别平等促进条例 未分类 第二十条 建立和完善社会性别统计制度。 市统计部门应当会同市性别平等促进工作机构建立社会性别统计报表制度。 市统计部门应当会同市性别平等促进工作机构发布年度社会性别统计报告。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