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性别平等促进条例 未分类 第二十二条 深圳经济特区性别平等促进条例 未分类 第二十二条 市性别平等促进工作机构应当定期发布反性骚扰行为指南,指导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预防、制止性骚扰。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