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性别平等促进条例
未分类

第二条

深圳经济特区性别平等促进条例 未分类 第二条 特区性别平等促进工作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未作规定的,适用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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