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成人教育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管理

第二十条

深圳经济特区成人教育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管理 第二十条 按国家教育委员会、国家人事部的有关规定,经考试合格,取得《专业证书》的,可作为在本行业的工作范围内评定专业技术职称和聘任技术职务、管理职务及其他职务的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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