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成人教育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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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分类
第十条
深圳经济特区成人教育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审批 第十条 设立面向社会招生的成人教育办学机构和举办各类成人教育培训班,应向市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市政府有关行政部...
第十一条
深圳经济特区成人教育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审批 第十一条 机关、事业单位因设立成人教育办学机构涉及机构和人员编制的,应报市政府编制部门同意。
第十二条
深圳经济特区成人教育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审批 第十二条 为本单位培训在职人员,不面向社会招生的,不属第十条规定的审批范围,由单位负责组织培训。
第十三条
深圳经济特区成人教育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管理 第十三条 市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行政部门应自收到单位或个人提出设立成人教育办学机构或举办各类成人教育培训班...
第十四条
深圳经济特区成人教育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管理 第十四条 授予学历证书的成人教育,须由按本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批准成立的成...
第十五条
深圳经济特区成人教育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管理 第十五条 凡在特区内刊登、播放、张贴和散发成人教育招生广告,应符合国家有关广告管理的规定,并应当报审批机关备...
第十六条
深圳经济特区成人教育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管理 第十六条 面向社会招生的成人教育办学机构和各类成人教育培训班,应申领由市政府物价行政部门颁发的《教育收费许可...
第十七条
深圳经济特区成人教育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管理 第十七条 市、区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和社会团体,可根据需要设立成人教育管理机构,负责协调、指导各自职责范围内...
第十八条
深圳经济特区成人教育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管理 第十八条 成人教育办学机构或各类成人教育培训班对参加成人教育学习、经考试合格的人员,可按国家教育委员会及市政...
第九条
深圳经济特区成人教育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审批 第九条 成人教育的专、兼职教师应具有大学专科毕业以上学历或特殊技能。
第十九条
深圳经济特区成人教育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管理 第十九条 凡经成人高等、中等专业学校统一招生录取或参加高等、中等专业自学考试的学员,全科学习期满,各科考试合...
第二十条
深圳经济特区成人教育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管理 第二十条 按国家教育委员会、国家人事部的有关规定,经考试合格,取得《专业证书》的,可作为在本行业的工作范围内...
第二十一条
深圳经济特区成人教育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管理 第二十一条 接受岗位培训,经政府有关行政部门认定的考核机构考核合格者,由考核机构颁发《岗位资格证书》,作为岗...
第二十二条
深圳经济特区成人教育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管理 第二十二条 职工和特种作业人员经技术业务等级考核合格的,由市政府劳动行政部门按有关规定核发相应的证书,作为应...
第二十三条
深圳经济特区成人教育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管理 第二十三条 就读单科或接受专项培训的学员,学习期满,经考核合格,由成人教育办学机构或各类成人教育培训班发给由...
第二十四条
深圳经济特区成人教育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罚则 第二十四条 市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市政府有关行政部门对成人教育的管理,应公开办事制度,公开办事结果;工作人员应...
第二十五条
深圳经济特区成人教育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罚则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条规定,未经审核批准擅自举办各类成人教育培训班牟取非法利益的,由市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第二十六条
深圳经济特区成人教育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罚则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未经备案刊登、播放、张贴和散发成人教育招生广告的,由市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
第二十七条
深圳经济特区成人教育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罚则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成人教育办学机构或各类成人教育培训班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和乱收费的,由市政府...
第二十八条
深圳经济特区成人教育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罚则 第二十八条 成人教育办学机构或各类成人教育培训班的实际办学内容与申报内容不符的,由市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其改...
第二十九条
深圳经济特区成人教育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罚则 第二十九条 面向社会招生的成人教育各类培训班,管理不善、教学质量低劣的,由市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其停办,进行...
第三十条
深圳经济特区成人教育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罚则 第三十条 成人教育办学机构或各类成人教育培训班违反国家规定和本条例,滥发成人教育证书牟取非法利益的,由市政府...
第三十一条
深圳经济特区成人教育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罚则 第三十一条 成人教育办学机构或各类成人教育培训班举办职工技术等级培训、岗前和在岗技术培训,违反本条例规定的,...
第三十二条
深圳经济特区成人教育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罚则 第三十二条 市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市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处以罚款应使用财政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单据;罚款金额上缴地方...
第三十三条
深圳经济特区成人教育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罚则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市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市政府有关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营私舞弊,滥用职权,...
第三十四条
深圳经济特区成人教育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被处罚者对处罚不服的,可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市政府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复议,或者直...
第三十五条
深圳经济特区成人教育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公布之前特区内已设立的面向社会招生的成人教育办学机构和各类成人教育培训班,应于一九九五年六...
第三十六条
深圳经济特区成人教育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市政府可依据本条例制定实施办法。
第三十七条
深圳经济特区成人教育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条例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