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成人教育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管理 第二十二条 深圳经济特区成人教育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管理 第二十二条 职工和特种作业人员经技术业务等级考核合格的,由市政府劳动行政部门按有关规定核发相应的证书,作为应聘、上岗操作以及进行国内外技术劳务合作时办理公证的有效凭证。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