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成人教育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管理 第二十一条 深圳经济特区成人教育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管理 第二十一条 接受岗位培训,经政府有关行政部门认定的考核机构考核合格者,由考核机构颁发《岗位资格证书》,作为岗位任职的资格证明之一,在有关部门规定的范围内有效。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