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成人教育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管理 第二十三条 深圳经济特区成人教育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管理 第二十三条 就读单科或接受专项培训的学员,学习期满,经考核合格,由成人教育办学机构或各类成人教育培训班发给由原审批的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结业证书》,作为接受过单科或专项培训的证明。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