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成人教育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四章 罚则

第二十五条

深圳经济特区成人教育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罚则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条规定,未经审核批准擅自举办各类成人教育培训班牟取非法利益的,由市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其停办和退还所收取的费用,并处以所收费用的一至三倍的罚款。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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