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成人教育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管理

第十六条

深圳经济特区成人教育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管理 第十六条 面向社会招生的成人教育办学机构和各类成人教育培训班,应申领由市政府物价行政部门颁发的《教育收费许可证》。其收费标准,由市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市政府有关行政部门拟订,报市政府物价行政部门审定。 《深圳市成人教育办学机构注册证》或深圳市成人教育培训班批准文件、《教育收费许可证》和经市政府物价行政部门审定的收费标准,应悬挂、张贴于办学场所的明显位置。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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