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转让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房地产交换与赠与

第四十三条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转让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房地产交换与赠与 第四十三条 房地产赠与是指当事人一方将自己拥有的房地产无偿地转移给他方的法律行为。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转让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