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转让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房地产交换与赠与 第四十四条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转让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房地产交换与赠与 第四十四条 自然人作为房地产赠与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