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转让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房地产交换与赠与

第四十六条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转让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房地产交换与赠与 第四十六条 赠与房地产,赠与人与受赠人应当订立书面房地产赠与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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