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五章 政府投资项目监督 第四十七条 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政府投资项目监督 第四十七条 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的执行情况,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