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五章 政府投资项目监督 第四十八条 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政府投资项目监督 第四十八条 市审计部门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相关事项的审计监督。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