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
未分类 · 第四章 政府采购程序

第二十五条

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政府采购程序 第二十五条 符合下列要求并已依法完成公开招标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纳入跟标信息库: (一)采购活动由国家、广东省或者本市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组织实施; (二)采购标的的市场价格相对稳定,且中标价格不高于市场平均价格; (三)采购项目符合国家安全、质量、节能环保要求和标准; (四)货物类项目技术参数配置详细,或者服务类项目内容清晰。 采购人应当从跟标信息库中选择被跟标项目。 跟标信息库由市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负责建设、维护和管理,并向采购人、主管部门公开。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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