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教育督导条例 未分类 · 第五章 罚则 第二十九条 深圳经济特区教育督导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罚则 第二十九条 本条例自一九九六年三月一日起施行。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