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数字经济产业促进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数据要素 第二十七条 深圳经济特区数字经济产业促进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数据要素 第二十七条 鼓励建设和发展数据登记、数据价值评估、数据合规认证、交易主体信用评价等第三方服务机构,构建和完善数据要素市场服务体系。具体办法由市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