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自然人对个人数据享有法律、行政法规及本条例规定的人格权益。
处理个人数据应当具有明确、合理的目的,并遵循最小必要和合理期限原则。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7-0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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