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处理公共数据应当遵循依法收集、统筹管理、按需共享、有序开放、充分利用的原则,充分发挥公共数据资源对优化公共管理和服务、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7-0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