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未分类 ·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深圳经济特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实施本条例第四十一条所列行为且拒不执行处罚决定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可以将处罚决定告知违法行为人所在单位或者社区。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