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未分类 ·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深圳经济特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规定,未履行劝阻义务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