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未分类 ·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深圳经济特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有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实施罚款的行政处罚,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外,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施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收缴的罚款应当全部上缴国库。 对违法行为处50元以下罚款的,由行政执法人员当场做出处罚决定并收缴罚款,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罚款收据。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