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无障碍城市建设条例
未分类 ·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深圳经济特区无障碍城市建设条例 未分类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公共服务类互联网站应当达到无障碍网站设计标准,方便有需要者获取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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