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无障碍城市建设条例
未分类 · 第八章 附则

第六十七条

深圳经济特区无障碍城市建设条例 未分类 第八章 附则 第六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无障碍设施所有权人或者管理者未履行无障碍设施维护或者管理职责,导致无障碍设施不能正常使用的,由住房和建设、城管和综合执法等相关部门依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维修或者更换;因此造成使用人人身、财产损害的,由无障碍设施所有权人或者管理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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