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梧桐山风景名胜区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保护与管理 第十三条 深圳经济特区梧桐山风景名胜区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保护与管理 第十三条 风景区管理机构应当对风景区内的文物古迹、重要景观、古树名木、珍稀动植物等资源进行调查登记,采取有效措施加以保护。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