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梧桐山风景名胜区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十条 深圳经济特区梧桐山风景名胜区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十条 风景区内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风景区规划。 单位和个人在风景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有关部门在作出批准决定前应当征得风景区管理机构的同意。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