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殡葬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深圳经济特区殡葬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殡葬服务机构的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实行规范化的文明服务,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索取财物。\ 殡葬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对殡葬服务场所中妨碍公共秩序或者使用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行为,应当予以劝阻、制止。 5. 法律责任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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