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海域使用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五章 海域使用管理 第六十一条 深圳经济特区海域使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海域使用管理 第六十一条 建立渔业资源保护制度。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采取设立禁渔区、禁渔期和增殖放流等措施,保护海洋渔业资源。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