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港口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深圳经济特区港口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 港口的管理,促进港口事业的发展,发挥港口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结合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