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港口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四章 港务管理

第三十一条

深圳经济特区港口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港务管理 第三十一条 从事港口装卸、储存、理货、拖带等业务收取费用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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