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特种设备安全条例 未分类 · 第五章 检验、检测 第四十二条 深圳经济特区特种设备安全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检验、检测 第四十二条 使用单位内设的检测机构,应当在核准范围内从事本单位的特种设备检测工作。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