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未分类 ·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九十七条

深圳经济特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未分类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九十七条 完善气候投融资机制,拓宽气候项目融资渠道,支持社会资本和依法引进的境外资金投资气候项目。 充分利用税收、财政、价格、金融等经济政策工具支持碳排放达峰和碳中和目标的实现,推动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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