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
第四章 仲裁 · 第二节 民商事仲裁

第五十六条

深圳经济特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 第四章 仲裁 第二节 民商事仲裁 第五十六条 仲裁庭作出裁决前,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庭对纠纷进行调解,也可以向仲裁庭提出将纠纷提交调解组织进行调解,仲裁庭应当允许。调解不成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2-03-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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