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 第九章 附则 第八十八条 深圳经济特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 第九章 附则 第八十八条 本条例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2-03-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