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
未分类 · 第五章 自律管理

第四十一条

深圳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自律管理 第四十一条 鼓励和支持知识产权相关行业协会、产业联盟制定知识产权保护公约,规范会员、联盟成员的行为,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相关行业协会、产业联盟可以根据章程或者公约对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会员、联盟成员进行规劝惩戒,并将规劝惩戒情况通报市主管部门。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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