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 未分类 · 第五章 自律管理 第四十条 深圳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自律管理 第四十条 鼓励建立知识产权相关行业协会和产业联盟。 行业协会、产业联盟应当指导和帮助会员、联盟成员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为会员、联盟成员提供知识产权保护业务培训、信息咨询、预警、维权援助等服务。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