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建设条例
未分类 · 第五节 住房发展
第五十一条
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建设条例 未分类 第五节 住房发展 第五十一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以市场配置为主、政府提供基本保障和政策支持的住房租赁体系,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动租房居民在基本公共服务方面与购房居民享有同等待遇。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健全公共租赁住房供应模式,加大公共租赁住房供给,优化轮候配租规则,优先保障经认定的残疾人、重点优抚对象、计生困难家庭、见义勇为人员等特殊群体,对特困人员、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应保尽保。 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完善全市统一的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加强市场主体从业和信息发布管理,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