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福田保税区条例
未分类 · 第七章 出入监管

第五十三条

深圳经济特区福田保税区条例 未分类 第七章 出入监管 第五十三条 从境内非保税区运入保税区供保税区行政机关、企业及其工作人员使用的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建筑材料及办公用品等,由海关登记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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