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福田保税区条例 未分类 · 第七章 出入监管 第四十七条 深圳经济特区福田保税区条例 未分类 第七章 出入监管 第四十七条 保税区内企业之间可以以外币计价结算。具体管理办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税区外汇管理办法》执行。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