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科学技术普及条例 未分类 · 第五章 科普人才 第七十一条 深圳经济特区科学技术普及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科普人才 第七十一条 鼓励科技工作者、大专院校师生以及具有科学技术教育背景的公务员、职员、离退休人员等从事科普志愿服务。 市科学技术协会应当会同团市委完善科普志愿者培训、激励和管理制度,加强科普志愿者队伍建设。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