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科学技术普及条例
未分类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深圳经济特区科学技术普及条例 未分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鼓励社会力量兴办科普事业,支持和引导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开展公益性科普活动。 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支持、培育和推动科普产业发展。 组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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