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科学技术普及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社会责任

第二十九条

深圳经济特区科学技术普及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社会责任 第二十九条 卫生健康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实施全民卫生和健康教育计划,普及卫生和健康科学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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