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细胞和基因产业促进条例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条

深圳经济特区细胞和基因产业促进条例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条 企业、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等对细胞和基因产品进行不实或者误导性宣传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给予处罚。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3-01-0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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