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细胞和基因产业促进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深圳经济特区细胞和基因产业促进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人类遗传资源管理与保护,有效防范和应对生物安全风险,推动细胞和基因产业稳定健康发展。
细胞和基因产品研发、生产和应用中涉及生物安全相关的事项,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执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3-01-0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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